農業部組織開展生豬屠宰監管“掃雷行動”
近日,農業部辦公廳印發《2016年生豬屠宰監管“掃雷行動”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決定從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,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生豬屠宰監管“掃雷行動”。農業部要求各地切實強化生豬屠宰行業管理,堅持問題導向,對小型屠宰場點、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生豬“代宰”行為等開展集中整治,嚴厲打擊無證屠宰、屠宰病死豬、注水或注入其他違禁物質等違法行為。
《方案》指出,各地要圍繞生豬屠宰存在的突出問題,保持對生豬屠宰違法行為高壓嚴打態勢,嚴查小型屠宰場點所在地、城鄉結合部、交通要道周邊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重點風險區域,盯緊小型屠宰場點、“代宰”屠宰廠(場)、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場所等重點監管目標,嚴厲打擊私屠濫宰、屠宰環節添加“瘦肉精”、屠宰病死豬、注水或注入其他違禁物質等重點違法行為,力爭在屠宰違法行為大案要案查處、屠宰行業發展政策創設、屠宰監管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。
《方案》要求,各地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,扎實推進生豬屠宰監管“掃雷行動”。一是摸排清理,管控風險。深入組織開展摸底調查,系統梳理生豬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隱患點,認真查找監管薄弱環節和監管漏洞。二是完善記錄,落實責任。督促屠宰廠(場)落實屠宰生產記錄制度,落實生豬屠宰質量安全主體責任;督促“代宰”企業建立委托屠宰協議制度,健全“代宰”質量安全控制體系。三是嚴懲重處,打擊違法。對屠宰違法線索,要深挖嚴查、一查到底,對查處的注水、添加“瘦肉精”、屠宰病死豬和情節嚴重的私屠濫宰等違法案件,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。四是常長結合,創新監管。要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,強化屠宰企業日常監管。逐步推行生豬屠宰企業風險分級管理,構建屠宰監管長效機制。建立完善飛行檢查制度,強化檢打聯動,實行痕跡化管理,健全完善屠宰監管機制。
《方案》強調,各地要充分認識生豬屠宰監管“掃雷行動”對加強屠宰行業管理、保障肉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意義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認真抓好落實。要建立部門聯動機制,強化部門聯合執法,聯合對重點區域、重點對象和重點違法行為開展監管執法。要強化地區間聯合執法,定期開展跨地域聯合執法。要建立完善輿情監測和應急處置機制,對重大、突發屠宰環節質量安全事件要做到早發現、快反應、嚴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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